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确保改革任务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重工商大委〔2016〕102号)要求,决定开展教育改革目标推进情况督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事项
《重庆工商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重工商大委〔2016〕102号)所确定的6项重点任务,26项改革内容和95项具体改革措施。
二、督察方式
采取学校全面评估、二级单位自评和重点督察组抽查的方式,通过查阅文件、实地察看和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各二级单位综合改革情况进行检查。
三、督察时间
2019年5月29日前,相关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自查评估材料。
2019年6月5日前,学校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面评估工作,并向党委常委会(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并根据党委常委会(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进一步的督察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改革督察工作,认真开展教育改革自查工作,尽快落实相关改革任务。
2.本次督察情况将作为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的依据。
3.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综合改革目标推进情况督察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提交书面说明材料(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事项必须进行说明)。
4.各单位可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五、其他
1.各单位确定1名督察工作联系人,并于5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联系人姓名、电话反馈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2.相关材料提交时间:5月29日17:00前。
联系人及电话:王洪,13508395285。
电子邮箱:365735532@qq.com。
附件:综合改革目标推进情况督察表
重庆工商大学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代章)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