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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办理的通知

来源:后勤处   责任编辑:胡婧婷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9日 12:44  

全校师生员工:

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为了减少学校师生员工送交资料时接触不同人员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危险,现将有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办理的事宜通知如下:

1、职工特病申报暂缓(紧急需要除外),待疫情控制后再进行办理。咨询电话:南岸区医保局62600408,学校医保办高老师13508319737。

2、职工特病开药,疫情期间,允许病情稳定者,可一次性开具不超过三个月用量的药物,特病定点在校医院的职工请于2月24、2月25日到校医院开特病药,未正常行课之前每月1日和10日到校医院开特病药。

3、异地就医职工2019年度的医疗费用暂缓报销,待疫情完全控制后再进行报销。咨询电话:南岸区医保局62600411,学校医保办高老师13508319737。

4、职工生育报销暂缓,待疫情完全控制后再进行报销。咨询电话:南岸区医保局62600408,学校医保办高老师13508319737。

5、学生系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在就诊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会做好登记,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如学生要求参保,可以即参即享,但参保系统关于大学生的集体参保系统关闭,只能通过当地和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进行参保,咨询电话(南岸区医保局孙老师:62928454,学校医保办白老师13618288760;江北区医保局:67863798,校医院江北校区田老师13500300964)。

重庆工商大学后勤处(校医院)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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