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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校内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处   责任编辑:HXJ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5:28  

校内各相关老师:

为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4〕56号)和《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若干意见》(重工商大委〔2020〕107号),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科研处共同决定启动实施2021年度校内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与资助强度

(一)资助类别

本年度校内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科研资助计划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种资助类别。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项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处联合组织实施。该专项按照《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若干意见》(重工商大委〔2020〕107号)有关要求设立,是学校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我校思政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申请人应围绕我校思政课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选题申报。

(二)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3万元、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每项资助1-2万元。

二、选题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由申报者结合思想政治理论学科建设需求和自身研究基础自由选题,但申报选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其它项目相雷同。

三、研究期限

本次课题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四、申请条件

(一)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校内科研项目资助。

1.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为促进科研育人,原则上应当有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

4.该专项申请人须为我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

3.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主持承担的校级(不含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及研发项目、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及以上科研项目尚未结题,或年龄超过60周岁的;

4.青年项目申请人主持承担的国家级、校级科研项目(不含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及研发项目、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尚未结题,或年龄超过35周岁的;

5.项目申请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请按要求填报《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类)》一式1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4份(装袋提交,并在材料袋上张贴《申请书》封面),并提交电子版。

其中:项目《论证活页》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般为8个A4版面(两张A3纸),《通讯评审意见表》置于首页,不得删除。

(二)申请材料定稿后,申请人须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纵向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申报”栏中如实录入项目申报信息。申报系统将于5月中下旬开放。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秘书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对照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定稿逐一审核项目信息。所有项目审核无误后,在线打印《重庆工商大学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签章后提交社科处、科技处。专项项目请单独打印汇总表提交

六、申报程序

(一)请课题组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交项目申请材料。马克思主义学院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二)各课题组必须与2021年6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卓志宏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可加入QQ群594426339进行申报工作交流。

七、联系方式

卓志宏:18716688132;邮箱:641138249@qq.com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类)

2.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人文社会科学类)

3.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4〕56号)

4.《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若干意见》(重工商大委〔2020〕107号)


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处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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