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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校内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科研处   责任编辑:HXJ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7:17  

校内各单位:

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行理论研究和学理阐释,以研促学、以研促教,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4〕56号)和《关于申报2021年校内科研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专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与资助额度

(一)资助类别

本年度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专项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资助类别,其中重点项目立项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立项数不超过1项,可以空缺。

(二)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二、选题

本次项目可参考《2021年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专项项目选题方向参考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也可由申报者围绕教育工作中值得研究和需要探索解决的具体问题自由选题,但申报选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其它项目相雷同。

三、研究期限

本次课题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四、申请条件

(一)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校内科研项目资助。

1.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

3.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主持承担的校级(不含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及研发项目、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及以上科研项目尚未结题,或年龄超过60周岁的;

4.项目申请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按要求填报《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类)》(见附件2)一式1份,项目《论证活页》(见附件3)一式4份(装袋提交,并在材料袋上张贴《申请书》封面)。

其中:项目《论证活页》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般为8个A4版面(两张A3纸),《通讯评审意见表》置于首页,不得删除。

六、申报程序

(一)请申报人于2021年6月8日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党委宣传部(厚德楼4005办公室)陈洁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党委宣传部将对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对已经受理的申请项目,党委宣传部将会同科研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当年申报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拟资助项目并予以公示。

(四)拟资助项目公示结束并按程序处理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立项。

(五)项目批准立项后,党委宣传部将通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项目合同》)等立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资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洁

电话:62768523

邮箱:xcb@ctbu.edu.cn

附件:

1.《2021年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研究专项项目选题方向参考指南》

2.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类)

3.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人文社会科学类)


党委宣传部、科研处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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