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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责任编辑:HXJ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7日 14:52  

校内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重庆工商大职称评聘管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职称申报条件》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将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根据所学知识、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工作需要等,在自愿的基础上申报评定相应系列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并做出诚信承诺。

(二)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初审申报材料,并在支撑材料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审核申报人员教学科研业绩表并签字盖章。出具书面推荐材料,内容包括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及业绩成果概述等。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上报。

二、“绿色通道”适用范围

市属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已全部下放,博士后或留学回国人员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中级职称(助理研究员)以及实验系列中级职称(实验师)的,在9月申报,与学校每年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一并进行,不属此通知范围。申报其他职称的,按此次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

博士后研究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职称应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职称申报条件》及重庆市各职称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相关条件文件如下:

1.《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1〕170号)

2.《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1〕169号)

3.《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3〔107〕号)

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61号)

5.《重庆工商大学职称申报条件》(重工商大〔2021〕146号)

四、评审费用

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规定,高级资格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资格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资格评审费每人120元。

五、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表》纸质件2份(双面打印),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czjk@ctbu.edu.cn,(命名:申报表-正高-姓名)。

2.公示表纸质件5份(限1页),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公示表-正高-姓名)。

3.部门推荐意见、师德师风情况说明、业绩成果表各1份。

4.各系列申报要求材料。

(二)请于2021年8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厚德楼5011办公室。

咨询电话:62768208。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1〕170号)

附件2.《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1〕169号)

附件3.《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3〔107〕号)

附件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61号)

附件5.《重庆工商大学职称申报条件》(重工商大〔2021〕146号)

附件6. 教学成果及获奖目录

附件7. 科研成果及获奖目录

附件8.“绿色通道”业绩情况表


人事处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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