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学校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室   责任编辑:HXJ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6:03  

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遏制“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我校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久久为功。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向党员干部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纪律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

二、坚守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防“节日腐败”,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物;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请吃;严禁以任何名义使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旅游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反交通法规驾车出行;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赌博等。

三、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问责

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和各党总支要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受理处置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各二级纪委、党总支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并根据指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

要如实汇总、统计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于2021年9月22日17:00以前报送中秋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于2021年10月8日17:00以前报送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

联系人:李科;联系电话:62768066;邮箱:jiwei@ctbu.edu.cn。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中秋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2.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上一条:成果技术转化公示2021-04
下一条:关于组织收看“时代楷模发布厅”节目的通知

关闭